近日,2022年度平安甘肃“十大新闻事件”评选活动正在开展中,其中《“捕蛇”追逃 全省首名“红通”逃犯被捕》入围候选名单。该案例系凉州区人民检察院追捕漏诉案件。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并日趋呈现出集团化、专业化、跨国境作案特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偷渡至境外加入诈骗团伙,在诈骗团伙中担任部门负责人,以“杀猪盘”形式实施诈骗。负责组织、培训、指导、管理该部门二十余名成员以虚假身份注册社交账号诱骗受害人在虚假的博彩平台内进行投资,从而骗取受害人大量钱财。同时,汪某某为了大肆招揽人手,多次非法组织120余人次避开国(边)境边防检查站,从云南边境地区偷越国(边)境至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等国家的电信诈骗窝点实施诈骗犯罪。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本案由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立案侦查。2020年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案件侦查取证,为侦查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侦查方向和办案思路。同年2月14日,公安机关以马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移送起诉。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汪某某等多名同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一直在逃,遂作出补充侦查决定,在补查提纲中要求侦查机关对未归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继续侦查并抓捕归案。先后追捕追诉汪某某等76名犯罪团伙成员。
2021年4月2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汪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后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对其上网追逃并申请国际刑警组织对汪某某发布红色通缉令。2022年10月16日,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在境外被警方抓获,后于2022年10月20日在云南省磨憨边防检查站移交该局侦查员,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实施隔离后于2022年11月9日被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执行逮捕。
2023年1月6日,公安机关以汪某某涉嫌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移送起诉。同年1月30日,检察机关对汪某某案报送上级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过程中。
【典型意义】
(一)依法从严追捕追诉,全面追查犯罪资金,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案件高发,犯罪分子往往多国流窜作案,多地协同实施,手段不断翻新,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对此,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对于集团内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及时追捕追诉。注重加强追赃挽损,主动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追查、准确认定、依法扣押犯罪资金,不给犯罪分子在经济上以可乘之机,切实维护受骗群众的财产利益。
(二)对于涉案人数较多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区分对象分层处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层级多、人员多,对此检察机关要区分人员地位作用、分层分类处理,不宜一刀切。对于参与时间较短、情节较轻、获利不多的较低层次人员,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宽处理。对于犯罪集团中的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幕后“金主”,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与诈骗分子同谋,为诈骗犯罪提供虚假证明、技术支持等帮助,依法以诈骗罪共犯论处,做到罚当其罪。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要特点表现为领域广、手段新、危害深。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司法办案、依法打击犯罪,开展能动履职,进一步提高治理成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警示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公众、推动行业治理、网络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