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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见成效

时间:2023-01-04 16:12:4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食品安全关乎国家战略部署,关乎人民群众期待,关乎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认同,区检察院始终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办理涉食品安全案件,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在打击涉食品犯罪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2022年区检察院共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5件15人,均是涉及销售利用化学物质“西地那非”合成有毒、有害性保健品的案件。被害人在购买服用该类性保健品后产生头晕、呕吐等症状,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经鉴定,这些保健品中都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中将西地那非列为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服用后会对对人体造成损害。部分商家受利益驱使,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禁止销售的前提下,仍销售含有“ 西地那非”的性保健品。区检察院受理该类案件后一是坚持对涉食品药品的刑事犯罪案件适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二是加强办案力量,依法快捕快诉。在办案工作中坚持优先办理,优先保障办案力量,确保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准确适用法律,保证案件质量。认真学习相关司法解释,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精神实质,重视证据审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近年来为服务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区检察院一方面针对案件线索来源单一,主要依靠行政执法单位报送备案问题,坚持多渠道挖掘线索,加大打击力度,为防止出现有罪不纠、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情况,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采取走访调查、沟通协调、立案监督等措施,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工作衔接,加强对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的监督。另一方面加强与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涉及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相互支持,大力合作,信息共享。同时检察机关在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后,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形成了发现线索、移交线索、依法立案、介入侦查、提起公诉各环节有效衔接的工作模式,形成打击合力。

2023年区检察院将在保持对食品安全严厉打击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作用,加大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创新探索,加强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目标和工作重点,努力在维护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