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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检察院“五项举措”促进侦查监督协作工作高效开展

时间:2022-12-16 15:01:5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自2022年3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运行以来,凉州区院从五个方面着手,在促进执法、司法水平规范化建设,监督协作配合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省检、省公安厅《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施细则》《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管理办法》,将“双赢多赢共赢”作为日常协作配合的总目标。以公安、检察“双赢”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多赢”目的,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提前介入、专人监督、定期巡查、交流研讨等四项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不断凝聚共识,统一司法理念,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效能最大化。


二是持续开展工作,长期协作配合。为确保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办公室运行十个月以来,凉州区检察院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定期参加凉州区公安局案件讨论会议;组织员额检察官开展“两项监督”专项行动,对公安警综平台内长期未结的“积案”“挂案”进行全面梳理;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数据和家庭情况;每月与治安、食药环森大队就行政机关执法线索移交情况、公安机关与行政机关刑行衔接案件情况互通信息。


三是强化提前介入,有效降低“案-件比”。自办公室运行以来,共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50余件,与去年同比上升24%,起到了高效引导侦查的监督作用。因提前介入成效显著,在案件办理方面达成更多共识,有效提高了案件侦查质量,减少审查起诉阶段的退查和延期问题和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案件的复议复核率,增进公安机关对检察监督工作的理解、认同与支持。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前多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同步阅卷,掌握存在的问题。

四是定期会商分析,及时监督纠正。每月互通上月刑事立、撤案、强制措施适用(变更)、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和刑事立案监督、纠正违法、纠正漏捕漏诉、不捕不诉等案件情况。在值班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7件,监督立案5件,经与侦查人员共同分析研判后全部立案。发现监督撤案线索7件,经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意见,公安机关采纳建议后撤案。

五是增强履职能力,做优认罪认罚。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引导公安机关做好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程序性工作。在办理轻微刑事和解案件过程中,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做好侦查环节的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工作,在批捕、起诉环节,再次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和意义。在全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尽快完成案件审查、讯问和认罪认罚具结工作并提起公诉,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凉州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内外监督衔接,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在提升案件质量、监督质效、执法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