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安排部署的“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近日,凉州区检察院与凉州区法院经过共同协商、充分讨论,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意见》共二十二条,重点对民事支持起诉的申请条件、受案范围、办理流程、工作方式、法检协作配合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人民检察院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提交支持意见、派员出席法庭等方式开展民事支持起诉。
《意见》明确就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因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生人身损害赔偿等十类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明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应当积极促成和解。
《意见》还规定法检双方可以就支持起诉案件涉及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问题交换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的支持起诉案件,除没有法定事由中止等情形的,应当快审、快结、快执。同时检法双方确定了具体的联络部门,便于日常工作联系、联络沟通、信息通报。
《意见》的会签,搭建了法检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有效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也是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履职、为中心大局服务的有力举措。截止目前,凉州区检察院已办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类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件22人,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6人,全力支持弱势群体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下一步,区检察院、区法院将依托该协作机制,凝聚合力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
【检察官说法】
1、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受理案件范围是什么?
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无力起诉或者仅凭自身力量难以维权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受侵害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案件类型包括:
①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
②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因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不敢或者不能提出离婚及维权的;
④因见义勇为行为要求补偿、赔偿的;
⑤因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生人身损害赔偿的;
⑥因环境污染侵权、涉农物资损害产生赔偿的;
⑦退役军人或军属的生活、工作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客观情形难以主张诉讼权利的;
⑧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家庭暴力,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监护资格的人请求撤销监护权等,有支持起诉必要的;
⑨涉及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对引领法治观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示范意义,有支持起诉必要的;
⑩其他弱势群体民事权益遭受侵害的。
2、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有哪些?
①法律支持。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提供法律咨询。
②证据支持。在必要的情况下,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可申请由检察机关进行收集。
③诉讼支持。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作为当事人起诉的支持。检察官可以参与法庭审理,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并对调查核实的证据予以出示和说明。
3、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①向检察机关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
②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③缺乏诉讼能力或诉讼存在困难的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