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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 铸忠诚警魂】十部门会商,着力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多元化救助体系

时间:2023-05-05 09:07: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对困难当事人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力度,实现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近日,凉州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妇联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遵循应救尽救、因案制宜、及时精准、合力救助的原则,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切实解决困难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结合困难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对于需要社会救助的,协调联络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实施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检察机关合力做好救助工作。

《意见》明确,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救助。对按照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予以救助的对象,要坚持定期回访,及时做好救助后的风险评估和社会效果评估。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与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注重协作配合,实现对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计划共商、措施共举。各自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工作,建立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