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防治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保障民生民利,助推乡村振兴。4月12日,凉州区检察院就本院办理的凉州区永昌镇刘沛村一露天养牛场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现场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凉州区农业农村局、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永昌镇人民政府3家监管部门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建军主持,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被监督单位主管领导参加。承办检察官现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针对事实认定、法律依据、整改要求等进行了阐述说明,对逾期不履职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法说理,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积极整改。

近期,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凉州区永昌镇刘沛村十一组露天养牛场,紧临居民点和刘沛便民市场,围圈设施简易,未采取粪便污染防护措施,气味难闻、蚊蝇乱飞,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针对上述情况,区检察院遂即立案调查,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限期责令整改。
公开宣告送达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通过公开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不仅能够促使被监督单位自觉落实检察建议并及时反馈,更体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监督理念。此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坚持问题导向,现场督促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侵害公共利益问题,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凝聚各方公益保护共识,便于制定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促进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实现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