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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凉州区人民法院联合签订《以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刑事再审程序工作衔接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23-09-12 09:29: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化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协作配合,在启动刑事再审程序工作上实现有效衔接,近日,区检察院与区法院正式签订《以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刑事再审程序工作衔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签订仪式上,区检察院刑检部门负责人就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意义和原则进行说明,对《以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刑事再审程序工作衔接实施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进行了解释,区法院分管院领导和刑庭负责人对该实施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经充分讨论修改完善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光忠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金玲联合签订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的签订是凉州区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对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工作作出的有益探索和实践,为处理刑事再审案件开辟了一条良性互动通道,有利于弥补刑事再审抗诉程序的不足,减少提请抗诉、提出抗诉等程序闲置,有效简化再审程序、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刑事审判监督作用。

下一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抗诉为主,建议为辅”、“协商为主、文书为辅”和“全面审查”的原则,加大精准监督力度,在“深、实、细、准”上下功夫,针对刑事审判违法和瑕疵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和适用监督手段,在重视抗诉的同时,积极探索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方式,重视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口头监督等多种方式提升综合监督效果,防止检察建议滥发,损害检察司法公信力。